一般購買香港儲蓄型終身壽險的朋友,都是家裡面的頂樑柱,由於家庭負擔重,想通過保險來分擔家庭壓力,一旦遇到不幸,可以獲得較高的人壽賠償,在香港壽險市場上,儲蓄型終身壽險比沒有儲蓄成分的定期壽險,更受客戶歡迎。儲蓄型終身壽險的產品定位亦有分別,有著重保障,有強調財富增值,消費者需認清個人需要及負擔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如果家人依賴您的收入過活,您的存活對家人的生活質素有關鍵性影響,做好保障尤其重要。
我們會因應不同時期的身故賠償來計算評分﹔假設受保人於投保後的第1年、第10年、第20年、或第30年遭逢不幸時,受益人會得到的身故賠償額,相對於當時已繳付的保費,我們便可計算出身故賠償倍數。倍數越高,代表槓桿越大,賠得越多。
示例﹕假設某產品的身故賠償額為$800,000,假受保人的每年保費是$20,000,第10年的已繳保費是$200,000,那麽第10年的身故賠償倍數便是4倍 [= 800,000 ÷ (20,000 X 10)]。
按不同的供款年期,以下是最新一期身故賠償首3位產品﹙見注1﹚﹕
因應供款期、身故賠償之時間,不同產品的身故賠償倍數有明顯差異,消費者應多作比較,並了解哪個階段﹙時期﹚的身故保障對自己更重要﹔
於投保初期,長供款期產品的身故賠償槓桿較﹙短供款期產品的﹚為高,但當供款期完畢後,兩者的槓桿差異便會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