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周五(9月22日)宣布,將由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法例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征費,詳見這裡:香港保監局明年起向投保人徵收保費征費
一,征費背景
新成立的香港獨立保監局(IIA)計劃與大陸保監會開展跨境監管合作,以保障佔比超過香港新售人壽保單五分之二的數萬名內地投保人的合法權益。
「許多內地居民選擇到香港購買保險產品,這對於作為全球保險中心之一的香港有著非常積極的意義。根據提供的數據,內地居民在2016年的前9個月就在香港投保了490億港幣,約合62.8億美元的人壽保單,約佔香港所有新保單的40%。
二,征費概念
首先,澄清一個概念,征費≠徵稅,征費是為了維持保監局的運作,獨立行使監督權而向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這在香港乃至歐美國家和地區很普遍,獨立行使監督權前提是財務獨立,不依靠政府和其他機構。
除獲法例豁免的保單外,保費征費適用於所有新造或現行的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例如旅遊保險、汽車保險、財產保險及家居保險等)保單。保監局會透過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收取征費。投保人在繳付保費時,須同時繳付保費征費。
三,征費實施
保監局自2017年6月26日起從保險業監理處接手規管保險公司,並將於兩年內,透過設立法定中介人發牌制度,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為投保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保險業條例》賦權保監局,透過投保人繳付的保費征費、保險公司繳付的授權費,以及向特定服務的使用者收取費用,以長遠達致財政獨立。
保監局成立後的主要收入,七成來源於保單持有人繳付保費,還有保險公司支付的授權費、中介人的牌照費等。由於對保單持有人繳納相關費用甚微,而且對保險公司的成本影響很小,所以整體上對香港保險業是有利的。
在首階段征費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整付保費或年度化保費$10萬或以上的人壽保險保單,投保人每保單年度最多只須付$403;每年保費$500萬或以上的一般保險保單,征費上限為每保單年度$2,000。
保監局行政總監梁志仁先生說:「保監局作為獨立於政府及業界的監管機構,長遠而言必須財政獨立並收回運作成本。保監局會審慎運用財政資源,並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引入征費,盡量減低對投保人的影響。」
四,征費積極影響和意義
所以,香港獨立保監局實施保險費征費,是為了加強對保險行業的監管,從而更好的保護保單持有人的權益,是科學合理的管理措施,將會吸引越來越多的客戶選擇投保香港保險。
在中國經濟蓬勃發展的互聯網時代,中國內地居民開始放眼全球,投資海外的趨勢開始逐步形成,香港作為中國最重要的國際金融橋頭堡,充分發揮著讓中國人民投資海外,讓世界人民投資中國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同時正在不斷演變成中國最重要的離岸資產財富管理中心。香港金融行業完善和嚴厲的監管制度將會是吸引內地居民和世界各國人民海外投資的最佳選擇之一。香港保險也將會成為中國人的其中一種合法資產配置的最佳選擇。
為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這一政策,舉例來說:
例子一
- $1,000 x 12 x 0.04% = $4.8;或
- 一般保險保單征費上限$2,000
根據法例,「開立日」為根據該保單須繳付第一筆保費的日期。
例子二
- $150,000 x 0.04% = $60;或
- 人壽保險保單征費上限$40
例子三
- $6,000,000 x 0.04% = $2,400;或
- 一般保險保單征費上限$2,000
(保單的保障期短於一年並不影響征費上限)
例子四
- $300,000 x 0.04% = $120
- $40 x 18/12個月(超過一年才支付保費一次的保單,繳費上限按保單合約月份比例計算)= $60
總結
其實向投保人征費,比例並不高,對於普通人購買重疾險和小額的儲蓄險來說,基本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大家也不要過多的關注這個,產品和保險公司才是自己需要關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