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與保險相關的主要是合同法、婚姻法和繼承法。
對於繼承法的修改,不僅自己的孩子能繼承財產,侄子和外甥也可以繼承,擴大了法定繼承人範圍。
侄甥不僅可以繼承實際財產,如房子、保險,還有你的遊戲賬號、QQ等虛擬財產,這叫擴大遺產範圍。
保險屬於金融資產,擴大之後的繼承人範圍,無疑會影響保險的受益人。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其影響幾何。
現行約定
1.指定受益人: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2.法定受益人/繼承人: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時, 依照《繼承法》處理。
敲黑板:待民法典實施後,《繼承法》將廢除,屆時法定受益人的範圍將擴大。
3.受益人人數:受益人可以是一人或數人。
4.受益順序和份額:受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指定受益人
假設隔壁老王一家有7口人:老王本人、妻子、3個孩子、老王父母。
考慮到自己是家裡的頂樑柱,老王為自己購買了定期壽險,保額300萬。五年後老王不幸身故。
情形1
情形2
若老王指定受益人僅為妻子與3個孩子,且受益份額是妻子10%、3個孩子各30%,那麼:
指定受益人很好理解:指定是誰,指定多少,全看條款,明明白白。
但這裡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老王夫妻離婚後,老王沒有變更指定受益人,老王妻子仍有可能繼續獲賠,拿到老王的理賠金。
法定受益人
嚴格的說,是聊一聊「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若老王這份壽險未指定受益人,那麼這份保險將視為老王的遺產,300萬保額將按《繼承法》處理。
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肯定就有第二順序了。
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這時,因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即老王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不幸同時身故,這筆300萬的遺產將考慮按第二順序繼承。
老王兄弟姐妹不多,只有一個姐姐,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早已過世。這筆遺產該怎麼處理呢?
答案很簡單:因第一順序的所有法定繼承人都已不在,第二順序繼承人只有一個姐姐。老王的姐姐將繼承這300萬。
這筆錢將能幫助老王姐姐一家,改善生活。
可是,如果老王的姐姐已先於老王身故呢?
當民法典擴大法定受益人範圍
前述老王的直系血親身故後,老王的這份壽險理賠金歸國家所有,他姐姐一家人無法得到應有的照顧。
但是,民典法草案擴大法定繼承人範圍之後:老王姐姐的孩子,也就是老王的外甥,也能繼承老王的壽險理賠金。
民法典繼承編草案第907條增加了代位繼承的適用範圍,具體修改為:「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短短一句話,充分體現了國家對公民財產的尊重。
在我國,獨生子女家庭越來越多,導致很多人的遺產都沒有法定繼承人,遺產變得無人繼承。
法定繼承人擴大範圍,更有利於私人財產的合理保護。
其實,民法典繼承編不僅擴大了法定繼承人的範圍,還擴大了遺產範圍,調整了法定繼承順序,增加了對繼承人的寬恕制度。鑒於篇幅,今天就先不展開了。
最後總結一下:
1.投保時可指定具體繼承人及繼承人的人數及份額;
2.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按法定受益人處理;
3.繼承順序按第一順序先繼承、第一順序沒有繼承人時按第二順序繼承;
4.侄甥也可代位繼承。
受益人是指定還是法定、如何指定,相信大家已經發現了不少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