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稅種中,遺產稅是一直存在的一項稅種,這意味著一旦國家需要開徵遺產稅,就可以馬上實施,並不存在制度上的障礙。那麼我們來看看其他國家和地區關於遺產稅的情況以及如何的預防
美國:最高稅率50%
最低稅率為18%,達到2500萬美元以上最高稅率為50%。包括其個人在世界各地的所有資產。遺產額在60萬美元以下者免徵遺產稅。非居民只需將在美國本土內的資產支付遺產稅,最低稅率為6%,最高稅率為30%。
日本:最高稅率70%
採取繼承稅制,即根據各個繼承者繼承遺產數額的多少課稅,是典型的分遺產稅制。對居民而言,不論其繼承的遺產是在境內還是在境外,都要對其遺產徵稅;對非居民,僅就其在日本繼承的遺產承擔納稅義務。日本繼承稅稅率共分13個檔次,從10%到70%。
義大利:親疏關係決定稅率
實行混合遺產稅制的國家。其徵稅方法是先按遺產總額徵收遺產稅,然後再按不同親屬關係,徵收比例不一的繼承稅。納稅人分為兩類:一類是遺囑執行人和遺產管理人,另一類是繼承人或受贈人。對第一類納稅人統一採用第一種累進稅率,對第二類納稅人則根據其與死者的親疏關係,採用不同累進稅率。
英國:遺產稅率40%
英國居民在世界各地的所有資產都要付遺產稅,而非英籍人士只有在英國國內擁有的資產才需要支付遺產稅。目前的遺產稅率是40%。
德國:最高稅率50%
分級遺產稅制,實行7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從7%到50%不等。現德國的遺產稅和贈與稅都開徵,且適用同一稅率。免稅規定:死亡人或贈與人的配偶享有基本免稅額250000馬克和額外免稅額250000馬克。每一個子女可免稅90000馬克,每一個孫子女免稅額為50000馬克。喪葬管理費用和死亡人債務允許扣除。慈善公益捐贈全額免稅。
不同的地區
香港:最高稅率20%
2006年,香港廢除了遺產稅。1932年至2006年間,香港遺產稅採用全額累進稅率。稅率經過多次調整,基本趨勢是遺產價值總額課稅級距越來越大,免徵點逐漸增高,但其適用稅率一直保持在5%-20%之間。
台灣:稅率調整為目前的10%
台塑集團創始人王永慶遺產稅的案件終於塵埃落定。王永慶支付的遺產稅超過100億,抵全台2年稅收。
王永慶遺產總額為600多億元新台幣(約合127億元人民幣),扣除各項免稅額之後,遺產凈額為200多億元新台幣。依照當時50%的稅率,需繳納逾100億元新台幣(約合21億元人民幣)的遺產稅,創下台灣地區最高金額遺產稅紀錄。
王永慶113億遺產稅入庫島內全年遺產稅收已破表,台灣當局財稅官員表示,王永慶遺產稅創造了台灣的最高紀錄。2009之後均統一調整為稅率10%。也就是遺產總額,扣除免稅額(1200萬)後,得出的遺產凈額,乘以10%,即是必須繳交的稅款。王永慶這樣的百億紀錄應該不會有人打破了。
但其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稅種中,遺產稅是一直存在的一項稅種,這意味著一旦國家需要開徵遺產稅,就可以馬上實施,並不存在制度上的障礙。
一、什麼是遺產稅?
事實上,遺產稅是遺產稅和贈予稅合併徵收。遺產稅是政府賦予公民繼承遺產的法律權利。被繼承人如果要繼承這筆遺產,必須先按被繼承人死亡時這筆遺產的市場價格向政府交稅,完稅後才有權繼承遺產。
遺產包括房地產、貨幣、有價證券、保險收益、禮物、古董、珠寶首飾、車輛、傢具等所有這些遺產徵稅,有的國家對所有這些遺產徵稅,有的國家則只對其中一項或者幾項遺產徵稅。遺產稅的納稅人各國規定也不統一,有的規定繼承人是納稅人,有的則規定被繼承人是納稅人。如果被繼承人是納稅人,那就意味著死人是納稅人,所以,有的國家對遺產稅的通俗叫法是「死人稅」。
二、跟我們的財富守護和傳承有什麼關係呢?
2010年修訂的《新版草案》(尚未實施)甚至給出了具體徵收起點、對應稅率及其計算方法,具體內容如下:
1.應徵收遺產稅的遺產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全部財產和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贈與財產;
2.在遺產稅稅款繳清前,其遺產不得分割、交付遺贈,不得辦理轉移登記;
3.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遺產依法歸國家所有,免納遺產稅;
4.被繼承人死亡之前,依法應補繳的各項稅款、罰款、滯納金、未償還的具有確鑿證據的各項債務等允許在應徵稅總額中扣除;遺產稅免徵額為20萬元。
《新版草案》超額累計稅率表的徵收標準和比例依次為:
1)對應納稅遺產凈額不超過80萬的稅率為0;
2)80萬-200萬的徵收稅率為20%;
3)200萬-500萬的徵收稅率為30%;
4)500萬-1000萬的徵收稅率為40%;
5)超過1000萬的適用稅率為50%;
按照以上計算方法,500萬的遺產稅凈額應納稅84萬,1000萬、3000萬的遺產凈額分別應納209萬和1034萬。
不算其他資產,只要擁有北上深廣幾套房子的人,遺產計算有幾千萬應該很正常的,如果沒有事先預防的方案,到時恐怕會為難自己的下一代或者第三代
在2013年2月3日,國務院批轉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徵遺產稅。
三、解決規避和減免遺產稅的方法有哪些我們可以借鑒呢?
1.運用保險遺產規劃工具;
2.運用信託為遺產規劃工具進行資產保全、財產專業管理。
信託作為一種財富傳承和保護的重要工具,家族信託在海外已經有逾百年的發展歷史。但在國人眼中,它還是稍顯神秘,最近才開始漸漸啟迪富裕階層對於財富傳承的視野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