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少人選擇移民他鄉,在陌生的環境,伴隨難以量化的「變數」,或會擔心收入不穩,減少支出當然少不免,然而黃先生要取消在港購買的保單套現前宜三思。筆者建議將保單分為四大類別,分紅、人壽、危疾及住院類,再按情況作出退保決定。
個案參考
- 背景:黃先生:40歲,品牌經理;一家四口,小朋友分別6及8歲
- 疑難:黃先生準備一家四口於4月移居英國,已經沽出香港自住物業,並已於英國透過當地經紀安排租住物業。目前擔心赴英後欠缺保障,同時擔心短期難覓工作,希望減少保險支出負擔,考慮是否需要取消香港的保單。
先講分紅類保單,分紅類保單一般設有退保條款,內附有退保費用率,講明若在初期退保,取回之現金價值或少於已繳保費,並會列明在何時退保才能拿回十足本金。簡單而言,初期退保並無著數。
以黃先生情況為例,兩年前已經供完分紅保單,惟保單未過退保期限,若現時取消將會造成損失,繼續持有保單對其現金流並無影響,若短期內無資金需求,不建議貿然退保。
減低保額助削開支
人壽保險方面,黃先生原先為自己投保一份1,500萬保額的人壽保單,當時有兩個考慮,希望可足夠覆蓋500萬元按揭貸款,以及未來20年的家庭開支。
筆者常說,保險需求會隨人生階段而有變,如今黃先生已出售在港物業,保險需求因而大幅減少,建議重新計算所需保額,透過減低保額,藉以壓降每年保費開支。另外,其保單列明當受保人的居住地、公民身分或稅務狀況有所改變時,需通知保險公司改變居留地。
事實上,須保留的尚有一份保障額為300萬元的危疾保單。當不幸患上重疾,往往需要休養超過一年以上,以投保時以24個月之收入計算,是保守又恰當的做法,故筆者不會建議黃先生減低保額。同樣要留意的是,危疾保單或會要求受保人提供在港的醫療診治證明。
筆者建議,投保人可以問自己,如不幸患重病,會希望在哪地接受醫治?以黃先生為例,他始終對香港醫療體系統更為了解,所以傾向有事時回港接受治療,故且筆者建議他保留保單。
至於住院保險則會因投保人居住地變更而「被廢部分武功」。經檢視其醫保計劃,發現黃先生的住院保險列明,受保人若於英國持續居留365日,其在該居住地接受的醫療服務之賠償,將永久減至可獲得賠償額的60%。
筆者建議,黃先生不能完全依賴香港的保險計劃,反而應該儘快安排一份當地的醫療保險。順帶一提,有意移居他方的人士,移民前要留意醫保覆蓋範圍,個別保險公司有權要求,因為受保人居住地變更而重新核保,甚至更改保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