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重疾險產品都有保費豁免條款,不管是內地保險還是香港保險,產品介紹上一般都會註明哪些情況下保費是可以豁免的,那麼這些保費豁免條款我們又怎麼看呢?今天我們給大家解讀一下。
1、什麼是「保費豁免條款」?
2、一般什麼情況下會觸發「保費豁免條款」?
3、「保費豁免條款」是免費的么?
1、針對受保人的「保費豁免條款」
(1)重疾/身故 保費豁免條款
重疾險,本身就是「未雨綢繆」的。即受保人目前的健康狀況,其實還可以,所以發生理賠,其實會是若干年之後的事情。
可是,即便是若干年之後發生了重疾或者身故理賠,對於受保人和其家庭來說,也是極其不幸的事件。如果這種事件發生了,除了理賠之外,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更加人性化地豁免保單的剩餘保費,減少受保人未來的財務負擔呢?
這就是針對受保人的「保費豁免條款」:
在繳費期內,如果受保人不幸罹患重疾,或者不幸身故,豁免保單的剩餘保費。
無論是單次理賠型、多重理賠型還是延伸保障型的重疾險,甚至是消費型的重疾險,如果觸發了重疾理賠或者身故理賠,保單剩餘的保費都可以獲得完全的豁免。
如果是多重理賠型或者延伸保障型的產品,計劃並不會終止,而是繼續有效至受保人指定年齡(例如:86周歲)。
(2)輕度重疾 保費豁免條款
此外,不少重疾險產品,還附帶「輕症豁免條款」,即受保人如果不幸罹患輕度重疾,亦可以豁免一定的保費。
- 內地重疾險對於輕度重疾,一般是「額外賠付」;發生輕症賠付,可以豁免剩餘年期所有保費;
- 香港重疾險對於輕度重疾,一般是「預支賠付」;部分產品設有「還原保障」;部分產品可以豁免輕症索賠之後12個月之內的保費;部分產品則不設輕症豁免保費。
需要留意的是,輕症豁免並非免費。部分重疾險產品,如需附帶「輕症豁免條款」,是需要額外付費的。
2、針對投保人的「保費豁免條款」
除了針對受保人的「保費豁免條款」,不少重疾險還設有「投保人保費豁免條款」。
(1)受保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人:即為自己的直系親屬投保的保單,例如爸爸媽媽給孩子投保,或者夫妻互保;
(2)如果投保人遭受某種不幸,受保人的保單可以豁免剩餘保費。
需要注意,在這一點上,「投保人遭受某種不幸」對於不同產品是明顯不同的:
- 內地的重疾險,如果設有「投保人豁免條款」,投保人罹患重疾或者不幸身故,可以豁免受保人保單的剩餘保費。
- 香港的重疾險,「投保人豁免條款」一般僅僅針對於投保人身故,不少產品還限制為「意外身故」;局限性是比較大的。
總結起來:
- 受保人重疾/身故,豁免剩餘保費,是重疾險的「標準配置」;
- 受保人輕症豁免部分保費;
- 投保人豁免剩餘保費,分為「重疾豁免」及「身故豁免」;前者的作用遠遠大於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