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2018年已經度過了了近1/4。
近期也接待了幾批客戶,我覺得有些事情可以拿出來和大家分享一下。
回顧2018年的香港保險市場,有這麼幾個點需要強調一些,市場上現有的信息也多有疏忽,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做一個初步的了解。比如最高誠信,保監局征費,保單分紅非保證,英式分紅和美式分紅的區別以及辦理香港銀行卡需要注意的問題等。
最高誠信(Utmost Good Faith)
之前的文章也專門強調過,這裡再次強調一下。我認為最高誠信應該是香港地區健康保險銷售過程中需要特彆強調的地方之一。香港保險理賠的公平公正的優勢,也是通過最高誠信的貫徹落實體現的。
我們舉個例子,有這麼兩類型的客戶:
客戶A,身體健康,之前體檢沒有查到任何異常,並且如實申報了自己的健康事項。最後客戶A,以標準費率買了一份健康保險產品。
客戶B,身體小問題很多,比如甲狀腺結節,乙肝,乳腺結節和子宮內膜息肉。但是B故意隱瞞,或者避重就輕的申報。最後用標準的保費,買了一份與A相同的保險產品。
不同的健康標的,卻以相同的費率買了同一份保單。試問以後誰出險理賠的概率更大?
那麼這種情況,對客戶A來說,到底是公平還是不公平的?
同時,市場上更多的客戶B發現,原來我不申報,就可以標準承保,而且以後理賠,保險公司還惹不起客戶,大概率可以握手賠付,那我還申報什麼?
最後,我們會發現,這個保險市場產生了了類似「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而最高誠信的貫徹實施,就可以很好的規避這類現象。假如客戶B沒有如實申報,那麼在理賠的時候,被保險公司查到了,保險公司是會非常堅定的拒絕客戶B的索償申請。這和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沒有什麼關係,所有的條款都是基於誠信的申報。這裡我們再次溫習一遍:
涉及到最高誠信的話,是需要各方都必須如實披露所有的重要事實,和一般誠信的影響大為不同,最高誠信的遵守與否,重要事實的披露與否,都會直接導致核保的結果(包括保費的調整和除外事項/拒保),進而會影響到以後的理賠。所以對於保險代理人來說,當無法判斷病例資料對核保是否有用,或者該事實是否為重要事實的時候,最穩妥的策略是幫助客戶如實申報。
香港保監局征費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在2017年9月22日宣布,將從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法例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征費,初期的征費率為每保單年度保費的0.04%,並分四個階段,循序漸進調整至0.1%。
保監局在網站設立了專頁(www.ia.org.hk/tc/levy)介紹保費徵費安排,並將於未來數月加強宣傳,包括推出單張及短片,讓公眾更了解保費徵費的內容。
關於保監局保費征費常見問題如下:
問:我如何得知保單的保費征費安排?
答:保險公司會透過不同方式(例如電郵、短訊或保費通知書),向投保人說明收取征費的安排。客戶也可以向自己的代理人/經紀公司詢問相關的征費額度。問:如不繳付保費征費有何後果?
答:根據相關法例,如投保人沒有按規定繳付征費,保監局可向其施加最高5000港幣的罰款。保監局亦可循民事程序追討欠付的征費。問:假如投保人退保,可否獲退回保費征費?
答:假如投保人獲退回保費,相關的保費征費亦可獲退回。不過,若投保人在退保後不獲退回保費,亦不會獲退回保費征費。問:投保人在什麼情況下可獲退回保費征費?
答:假如投保人獲退回保費,相關的保費征費亦可獲退回(除非在退回保費後,應繳付的保費征費水平仍達到征費上限)。保險公司在計算須退回的保費征費時,必須遵從保監局訂定的要求。
其實保監管局征費,短期來看對大部分的代理人和投保人來說,都很無奈,但是長期來看,保監局收了這些保險征費,真的是會為投保人做一些事情的,我認為也是非常積極的。主要體現在下面幾個點(根據10life搜集的資料):
- 保監局正為制定保險中介人法定發牌制度,草擬約20份指引和守則。預計2018年年中分階段與公眾諮詢問答。這個制度致力於提高中介人整體的專業水平。
- 保監局也會協助香港政府推動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該計劃就是指當保險公司無力償債的時候,為保單持有人提供安全網,維持保險業的整體穩定。
- 為了加強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保監局目前也推動CROSS的量化影響和研究,預計2021年開始,實施相關的制度。
- 保監局也會利用徵收的保費,透過不同的渠道,提供公眾對保險產品的認識。協助大家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今天的文章,主要是談最高誠信和保監局征費,接下來,我們再分析一下保單分紅非保證,英式分紅和美式分紅的區別,以及辦理香港銀行卡需要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