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保單的有效性確實是大家應該重視的,因為保單失效可能造成以下後果:
1、失效期間,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2、保單復效後,在180天內因疾病出現的保險責任公司不賠;
3、部分人申請復效時要重新體檢;
4、須一次性補交保單失效期間所欠保費和復效利息等。
其次,什麼情況下,保單可能失效?
1、地下保單
在內地投保,或在內地填寫投保書,繳納保費,再由推銷人員將投保單、保費帶到香港的保險公司簽發保單的屬於」地下保單「。按照法規,內地居民赴港期間向香港保險公司購買保險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僅限在香港簽署。
2、內地「香港保險代理人/經紀人」
由於香港保險在內地越來越受關注,很多見利棄義的人就開始手癢了,在沒有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打著」香港保險代理人/經紀人「的旗號,個人帶領內地人到香港投保,一旦被查出,保單就有作廢的風險。
3、內地”在華子公司”
4、宣稱不用過港就可以投保
根據規定,內地人可以購買香港保險,但是投保人本人必須要親自香港簽署保單,否則有效性不受保障(投保人是18歲以下的兒童除外。)
最後,是不是在內地代理香港保險的公司都是不可靠的呢?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香港保險希望拓展內地市場,內地人希望選擇更有保障的保險公司,可見雙方都是」郎有情妾有意「的,然而現實中,卻存在信息嚴重不對稱的問題。大家總不能像無頭蒼蠅一樣跑去香港胡亂投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