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險中的「最高誠信原則」我們該如何解讀
發布: •更新: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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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不同於普通商品,它有一個滯後期,前期是受保人是否履約,後期是保險公司是否履約。對於這種不同時期的交易需要一個誠信原則,受保人不但要看保險公司是怎麼說的,更應該看保險公司是怎麼做的,下面談談香港保險的誠信原則。
一. "最高誠信"原則的定義
"最高誠信"原則是香港保險業界援引自普通法的法律原則,亦是準備來港投保的朋友必須清楚了解的法律摡念。
我們先看看香港保險業監理局關於"最高誠信"原則的官方定義:
"保險受到一種更為嚴格、在普通法中被稱為最高誠信的原則所約束。它的意思是,不論對方是否問及有關的資料,各方必須向他方披露所有重要的資料(稱為重要事實)。
重要事實的法定定義:「在訂定保費或決定是否承擔風險方面會影響一名審慎的保險人的判斷的任何情況。」"
《保險原理及實務考試之研習資料手冊(2013年)一香港保險業監理局》
最大誠信原則在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中首先得到確定,該法第17條規定:「海上保險合同是建立在最大誠信原則基礎上的契約,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誠信原則,他方可以宣告契約無效。
簡單點說,"最高誠信原則"就是要求投保人在投保前,有義務需要把所有涉及受保人或物的風險的相關信息向承保人或理財顧問進行披露。而承保人或理財顧問也同樣有義務向受保人,清楚講解承保的內容和範圍。
在香港投保重疾或者人壽保險時,投保人有義務向保險代理人或保險公司就以往曾患疾病,住院和手術,正在用藥的疾患,以及家族病史進行健康申報。同時理財顧問,亦有義務向投保人清晰講解保險產品的保障內容和範圍,以及一些重要的條款,而不是只講解投保人想聽或喜歡聽的部分。
對受保人來說,除了如實告知外,其它都是硬指標,是弱者。而保險公司恰恰是最需要講誠信的。
說到這裡,不得不說一句:"各位親愛的客戶,請好好珍惜那位苦口婆心要您如實申報健康狀況的理財顧問。他對您的私隱沒興趣,他只是希望一旦發生理賠時,您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 也請保持耐心聽完他的講解,這不是一個動人的故事,但卻有可以讓您在需要的時候獲得一個較大的資金支持,是一個可以讓您人生獲得保障的計劃。"
上面說到的如實申報和理賠又有什麼關係呢?如果沒有履行這個原則,又會出現什麼結果呢?看完下面的案例,相信您就會比較清楚明白了。
(免責聲明:以下案例僅為本人作為舉例說明之用,跟第三家公司並無任何利益關係和衝突。)
案例一,A女士2011年7月到香港,於安X公司投保了100萬保額的重疾險。2014年11月驗出患有乳腺癌2期屬受保範圍。A女士向安X公司申請理賠逾5個多月後,安X公司正式出具撤消保單及拒絕賠付通知書(見下圖)。理由是安X公司經調查獲悉,A女士曾於2005年患有輕度抑鬱症; 2008年被診斷出的甲狀腺結節;2011年3月的門診,診斷出"甘油三脂過高"和"竇性心率過速"兩個問題,但其於7月的投保並沒有申報。所以雖然該份保單已經過了兩年的"可異議期",安X公司最終因為A女士沒有切實履行"最高誠信",作出拒賠決定。此即是之前網上盛傳的"安X公司拒賠事件"。
安X公司正式出具撤消保單及拒絕賠付通知書
案例二,B女士2014年中於香港保X公司投保了8萬元保額的重大疾險。但是很不幸,5個月後被診斷出乳腺癌(女性患癌的首位)。保X公司收到索償申請後,迅速開展調查,發現B女士曾於一次門診紀錄中向主診醫生提及"自己子宮已被切除",但該事項未有於投保時健康申報中呈現。保X公司懷疑B女士投保時沒有切實履行"最高誠信",隨即展開內部調查,傳喚負責該保單的理財顧問問話。該理財顧問亦即向B女士查詢。但B女士回復,並無此事,"子宮已被切除"的實為另外一位親戚,估計是醫生聽錯留下的筆誤。一番溝通之後,保X公司亦接受此番解釋,但要求B女士找"筆誤"的醫生重新以書面糾正先前的筆誤,證明B女士子宮未被切除。而保X公司在收到醫生的書面證明後,迅速作出了理賠。賠付金加上多出來數月的保費一併以支票發出,由負責的理財顧問親自送到B女士手上,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以上兩個案例均是已發生之實際個案。關於沒有切實履行"最高誠信",而被拒賠的案例網上還有不少。
其實,客戶只要於投保前切實履行"最高誠信原則",如實向理財顧問報備就可以將日後被拒賠的風險降到最低。當然普通感冒發燒,青春痘這些就不用了。其實在了解客戶的健康狀況和大致的經濟能力之後,專業的理財顧問心中大概已知道客戶適合投保重疾還是人壽或是其他的產品,從而提出較合理的財務策劃建議供客戶參考。亦方便理財顧問為您安排體檢事宜,和保險公司進行風險評估。從而有助於提高整個投保過程的流度,也節省雙方的大量時間和成本。
至於擔心私隱泄漏問題,其實完全沒必要一一這個既是理財顧問的專業操守問題,也是會直接影響到他生意成敗的問題。試問得罪客戶,砸自己飯碗的事誰會做?
總而言之,"最高誠信原則"作為香港保險業界最重要的法律原則之一,在投保時是必須被切實履行的。尤其是重疾和人壽保險投保前的健康申報一一這個是受保人最終能否獲得切實保障的關鍵之一。
香港是一個講求法律和誠信的社會,唯有遵守規則的人才能獲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