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者首次購買香港保險,都能承受機票等經濟和時間成本,但如果售後服務還要經常跑香港,會給朋友們帶來很大的負擔。據所了解的,其實香港保險售後需要赴港解決的情況,僅僅有三種。
購買香港保險後,95%的情況售後服務都是直接通過郵寄材料解決,不用去香港進行的。對於剩餘5%的情況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1、重疾險疾病診斷的某些特殊情況有可能會要求客戶來香港。
香港保險公司保留指定醫生對被保人再做檢查的權利,例如XX公司的重疾險條款中就明確規定,「本公司保留指定一名註冊醫生或專科醫生為受保人再做體檢的權利」。往往發生在以下情況中:理賠的疾病在內地診斷技術比較有限,容易誤診或者保單剛剛生效就收到索賠通知等特殊情況,這種保留權利,大家還是都能理解的。
2、發生了保單糾紛,保險公司和被保人對理賠等問題產生糾紛。
在雙方溝通無效的情況下,需要藉助香港法院維權。此時,需要被保人親身來香港。
3、身故賠償一般是需要受益人來香港的。
因為保險公司一般之存留的被保人的簽名等相關信息,了解受益人比較少,所以需要受益人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件來香港確認身份後,再領取保險賠償。這也是對被保人保單權益的一種保護,另外,賠償數目較大,一般是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美元,為此,來趟香港也是不為過的。
上面三種情況發生的概率也很小的。很少見到有人因為以上三個原因赴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