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去香港買保險的內地居民越來越多,有的是進行美元資產配置,有的是買重疾險計劃,保障自己或者家人健康,購買這些保險,都需要提供住址證明,那麼到底哪些住址證明能作為香港保險公司的指定材料呢?今天我們給大家說說。
住址證明的定義
通常指確定投保人近期的住址,保證保險的文件能郵寄到本人手裡,所以需要提供住址在三個月內。
符合香港保險公司的住址證明材料有哪些?
1、信用卡賬單
由於內地各銀行都開始推廣電子賬單,不少銀行都取消了紙質賬單,如果需要紙質賬單,建議打電話給銀行,申請郵寄紙質賬單,實在沒有紙質賬單的話,可以列印電子賬單出來,建議去網點列印,要求蓋上銀行的章。
2、水、電、煤氣、固話等公用事業賬單
像上圖這樣,有姓名、地址、時間的公用事業賬單是有效的。
注意:一定要是是公共事業機構發出的、帶有申請人姓名地址的、表現一段時間內消費情況的紙質賬單。
3、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或保險公司寄出證明
像國內的一些外資行也會給儲蓄卡持有人郵寄近期的賬單,基金公司等會提供購買產品的相關近況。這一部分就是以機構寄到的信件為準,同樣也是必須寫清楚詳細的地址、收件人姓名、身份證號和時間,如果這些因素都明確的話,可以拍照留下副本作為地址證明。
4、身份證
就友邦而言,如果在投保申請中的住址證明、身份證地址及工作地址屬於同一個城市,即使地址完全不一樣,那麼身份證也可以作為住址證明。
注意:
1、如果身份證是集體戶口的話,是不可以做住址證明的。
2、並非所有保險公司都接受身份證做住址證明,具體要求需提前諮詢。
以上幾種住址證明都可以做為去香港買保險時的材料,不過建議大家在出發赴港前,還是諮詢一下您的保險公司代理人哦,切記,買香港保險不要選擇保險經紀人!買香港保險一定要去香港簽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