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財政部等六部門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7月1日起,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將對存款賬戶、託管賬戶、投資機構的股權權益或債權權益以及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或年金合同開展盡職調查。這意味著「中國版CRS」正式落地,民眾海外投資和資產配置需更謹慎,要在合規基礎上,為財富尋找合適的避風港。
海外賬戶金額盡量低於100萬美元
CRS的本質是反避稅,高凈值人士最需要做的就是合規籌劃、未雨綢繆。
有海外投資專家表示,CRS主要關注海外金融資產,包括海外的銀行存款、帶現金價值的保單、股票、信託受益權或投資公司的股權等。根據CRS規定,對2017年1月1日之前賬戶金額在25萬美元以上的,需要穿透;100萬美元以上的,要詳細盡調。根據中國的盡職調查時間表,按賬戶總額不同,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將完成對存量個人高凈值賬戶(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賬戶加總餘額超過100萬美元)的盡職調查,並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人低凈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就此,高凈值人士應重新配置海外賬戶,盡量將每個賬戶金額減少到100萬美元以下。
同時,以個人名義持有的房產、珠寶首飾、字畫古董、飛機遊艇等並非金融資產,不在CRS涉及範圍之列。所以,高凈值人士配置資產時,可更多考慮海外房地產、珠寶、藝術品、貴金屬。
家族信託無法繞開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中國高凈值人士全球資產配置的首選國——美國,並未加入與中國相關的CRS計劃中,原因是美國並不屬於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布的已經簽署或者承諾簽署CRS的國家或地區,被列為非CRS參與國。雖然美國通過《海外賬戶納稅法案》實現金融賬戶涉稅信息交換,但海外資產配置主流的美國房地產投資,不屬於CRS交換信息行列。
對此,業界普遍預測,美國EB—5投資移民、美國房產正成為當下中國高凈值人群在CRS全球徵稅時代調整全球資產布局的主要選擇之一,且熱度將持續上升。據調查,高達55.5%的中國高凈值人士表示,會選擇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作為資產保值增值途徑,因為擁有美國綠卡後,中國的資產還是按照中國的《稅法》繳稅。
此外,受富裕人群青睞的離岸信託難逃CRS核查,成為被重點審視的對象。海外投資專家表示,目前很多富豪在海外設立家族信託,一般在維爾京群島、庫克群島、耿西島、新加坡、香港、紐西蘭、開曼群島等,大部分家族信託法域都成為這次CRS簽約國或地區,且CRS協議內容規定,已設立的家族信託有關信息也要被披露,包括家族信託的委託人(即財產授予人)、保護人、受託人(通常是信託機構)、受益人。所以,家族信託持有的金融財產無法繞開CRS。
CRS對購買香港保險無影響
就大額保單而言,以香港為例,CRS實行後,內地稅務機構可以獲取內地居民在港所開設的金融賬戶信息,這其中就包括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賬戶。根據香港方面的規定,去年12月1日起,內地新投保客戶將採用新版的開戶程序,對於2017年1月1日前已經生效的存量保單,保險機構也會進行合規審查,非香港居民投保客戶需至相應保險機構提交聲明,並於90日內遞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外取得的所得,應依法繳納個稅。內地居民在港購買的保險所獲的紅利收益本就應該繳稅,但保險賠款屬於法律規定的免稅範圍。因此,CRS實施後,在香港購買保單的內地居民稅負不會增加。
分析人士指出,CRS共享信息的主要目的在於打擊跨國逃避稅,內地居民出於境外資產配置等正常目的赴港購買保險的情況,不會受到CRS影響。不過,考慮到年前銀聯卡「封堵」香港保險以及年初外匯局再次強調個人購匯不得用於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CRS對於香港保險市場的影響究竟如何,還需時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