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風險經營的掌控者,認識到風險、才能更好地管理風險。科學地運用金融工具、法律來規避風險,更好地經營風險。合理、合法、合規地運用金融工具、正確地擁有保險,不僅為你保駕護航,而且還保護了家庭及企業的資產。
當前全球高凈值人群增長迅速,中國這一現象尤甚,境內個人擁有的可投資資產總額即將達到62億元,高凈值家庭將達到121萬戶,同時這一人群的首要關注點從創造財富逐漸向保全財富及財富傳承轉變。
我的一些私營企業主朋友也開始關注保險這一金融工具的運用。他們除了配置重疾險、高端醫療險來滿足醫療品質的需求外,也開始更多地關注運用人壽保險以實現財富傳承和企業股東互保。
財富傳承
案例
某富豪有過兩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和前妻育一女;第二次婚姻,與年輕太太育一子。很不幸富豪得重疾,決定寫遺囑,他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單獨叫律師進去,製作一份公證遺囑,還做了密封。半年後富豪去世,家族會上律師當眾宣讀了這份遺囑。遺囑中給大女兒、現任妻子、兩個小孩子、父母都分了錢,甚至連兄弟姐妹都有照顧。但在宣讀遺囑後,前妻質疑遺囑是假的,因為大女兒分得少,且沒分到公司股權。
第二任妻子拿著遺囑到房管局要求把富豪名下的房產過戶到自己的名下,沒想到遭到了房管局的拒絕。她又去了銀行,要求把富豪在此銀行存的2000萬元過戶到自己名下,銀行也拒絕了她。房管局和銀行告訴第二任妻子,想把房產和存款過戶,需要再到公證處去辦一個繼承權公證。在提出繼承權公證申請後,公證員要把所有的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在同一時刻叫到同一地點以取得一致意見。問題出現了,顯然前妻是不會同意的。最後,第二任妻子作為原告,起訴了遺囑上要分財產的10名當事人。打完一審又打二審,前後整3年。這期間,富豪名下的所有資產都被凍結,而且訴訟費、律師費又花了100萬元。
在這個案例中,有幾個要素值得注意:律師、遺囑、繼承權公證、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資產凍結。在這3年里,資產凍結,就意味著沒有錢、沒有現金兌付、沒有繼承。
財富傳承、繼承的範圍很廣,現金、不動產、公司股權、公司有價證券、知識產權等,都可以通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實現。在目前的金融工具中,哪部分財富最宜通過保險來規劃、規避?顯然是現金。
保險在財富的傳承和繼承上具有以下明顯優勢:
優勢1:保值。
優勢2:保證財富分配的確定性。
對於保險來說,因為是指定受益人,保險公司須依合同直接履行。傳統繼承則難以保證這一點,正如在上述案例中,公證遺囑也可能造成糾紛。
優勢3:財富長期安全,對後代的影響小。
對於突然擁有巨額財富的年輕人,是否可以按照我們最初的意願掌控財富,是否可以安全、長期地持有財富?顯然並不容易,但對於保險來說,可由保險公司分期、分批給付受益金,保證財富長期安全。
優勢4:稅費成本幾乎為零。
即使現在遺產稅尚未開徵,遺產繼承過程中各項費用也不低:(1)請律師擬定遺囑的律師費用;(2)公證遺囑本身的公證費用;(3)最貴的是繼承權公證費(總資產額的2%),1000萬元就要必須交20萬元。而通過保險進行財富傳承,在受益人來領錢的時候無任何費用。
優勢5:資產隔離、避債的功效。
法律規定:保險金不算作遺產,更不被列入償債資產。
優勢6:保密性。
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要把所有的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叫到同一現場,而保險公司讓受益人接受財產時,只會通知受益人及監護人,不會通知其他任何人到現場。
優勢7:時效性。
傳統繼承的時間長,從身故到葬禮,再辦繼承權公證以及過戶,一切順利至少也要折騰半年。但保險公司理賠很快(受益人,身份證,死亡證明)就可以到保險公司領錢。
基於以上7點優勢,企業主、高凈值人士一定要善用保險這一金融工具來規劃家庭資產。
股東互保
案例
某公司由3名自然人股東A、B、C各出200萬元所創,註冊資金共計600萬元。2年後公司資本增長到1.12億元,但賬面流動現金只有100餘萬元。這時,B應酬客戶後突發急症身故,B的家屬提出了權益主張申請:
(1)撤回原投資款200萬元;
(2)領回2年間公司應分未分之分紅36萬元;
(3)B是在為公司拓展業務的時候發生風險,請求公司給予撫恤金100萬元。
共計336萬元,要求在1個月內支付。如做不到,家屬將在保留第3項請求的同時,將股權以400萬元轉讓給該公司的競爭對手。
這讓股東A和C非常為難:因與B交情甚好,很願意出400萬元妥善處理此事,更要維護公司股權的完整。問題來了:
(1)此時公司凈資產評估值已達1.12億元;
(2)賬面現金只有100餘萬元。
(3)企業面臨的更大問題:B的股份會被競爭對手收購。
怎麼辦?有3個辦法:
辦法1,自有現金。估計很多企業都會搖頭,原因不多解釋。
辦法2,銀行擔保的貸款。這個方法可行,但時間長,而且是負債,日後必須歸還。
辦法3,股東互保。利用保險的槓桿功能為各股東投保,錢不用還。
股東互保方案:A、B、C均為男性股東,分別是38歲、35歲、32歲。每人投保保額200萬元的終身壽險,年交保費(A:68200元,B:61600元,C:55800元)合計183600元,占註冊資本的3.06%;2年後,公司資產1.12億萬元,每人又增加了200萬元保額。年齡為40、37、34,追加保單(A:73600元,B:66000元,C:59400元)合計年交保費199000元。加上第一份保單,每年支付人壽保險費為382600元,占公司凈資產的3.4%,這就可將公司經營中的人身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從財務管理角度,這筆錢無論作為風險管理費還是成本控制費,對企業經營都是必須的,尤其是公司大股東。如果實施了股東互保方案,在股東B突然離世後,將很快從保險公司拿到400萬理賠金。既滿足了B家屬的要求,又不會影響到公司的經營,在無負債的前提下,幾十萬元就完成股權回購併增加了A、C的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