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在簽署保單後,除了有「冷靜期」的保障外,還設有一個「等候期」,這常在醫療保險的條款中看見,為甚麽會設有「等候期」呢?期間是不是所有醫療支出都不受保?附加危疾或癌症保障時,「等候期」又會否不一樣?
什麼是「等候期」?
「等候期」是指在保單簽署後一段指定期間內,如果投保人患病的話,保險公司會列作不承保項目。這是保險公司為了避免受保人在投保時已患有潛在疾病,藉保單騙取賠償。
在「等候期」內意外受傷,可獲得賠償嗎?
一般而言,如在「等候期」內意外受傷而入院,由於不涉及潛在疾病,有關索償便不受「等候期」的約束,保險公司是會承保相關賠償。
危疾保障的「等候期」是否跟普通醫保的不一同?
是的,部份計劃針對危疾保障的「等候期」一般比普通醫保的長。醫保對疾病的保障通常設有30天的「等候期」,而針對危疾保障的「等候期」由3個月至12個月不等。
癌症保障中的「等候期」是如何計算?
受保人在首次癌症索償後,市場上部份包含癌症保障的危疾保,能保障受保人可獲得多次賠償,但保單上也會提示受保人,不論癌症是複發或新確診,有可能需要符合相隔1至5年不等的「等候期」。
買醫保或危疾保時,投保人應注意甚麽?
除了留意「等候期」的限制外,在投保前,應向保險公司如實交代你的身體狀況及病曆紀錄,如有隱瞞或作虛假申報,保險公司有權拒絕受理索償,甚至取消你的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