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過,保險是中產的剛需,而對於有錢人則是非必需品。
這句話真的正確嗎?
下面我們來看個案例:
2007年6月,著名相聲藝術家侯耀文突發心臟病猝死,由於生前並未訂立遺囑,自2007年7月出殯火化後,親屬之間因為遺產分配問題,產生了糾紛。侯耀文的兩個女兒將她們的二大爺侯耀華告上法庭,當時是鬧的沸沸揚揚。
該案歷經一年多的訴訟之後,最終以雙方和解告終。直至2011年3月23日,去世近4年的侯耀文才終於得以下葬。
面對巨額資產,可以想像,就算侯耀文先生生前立好遺囑,身故後,他的家人也是有可能因為遺產分配不均而產生矛盾。
事實上,對於身後的遺產分配,人壽保險是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的。香港保險的優勢 香港保險的6大優勢
人壽保險相比公證遺囑的五個特點:
1) 保險受益人及金額可以按保單持有人指定方式分配,相較遺囑,人壽保險金受益分配結果保密,私隱受到保障,避免手足因遺囑不利己而提出無止境的家族爭產訴訟;
2) 保單持有人可按照意願訂立身故賠償的支付安排,在保單內列明向指定的受益人一次性或以分期形式支付金額,亦可綜合兩種形式支付。這種做法的好處在於,沒有獲得企業繼承權的子女可運用身故賠償發展個人事業,避免手足爭產;
3) 節省進行遺囑認證的時間。只要受保人出險,遞交理賠資料後,即可申請理賠,無需各種繁複的認證手續;
4) 人壽保險有槓桿作用,只需遠低於保額的若干保費,在身故後,受益人可取回多於保額之賠償(要視乎計劃詳細、投保年齡、保障額、投資表現等);
5) 人壽保險身故賠償一般為現金。因此不需要通過變賣固有資產兌換現金來滿足家人遺產分配權益。
實際上,人壽保險是一項有效的財富傳承工具,運用的好,是可以規避很多風險的。當然,人壽保險也是有缺點的。 比如它不能傳承現金以外的資產例如物業、股票等,同時也存在投資表現風險。
人生在世,變幻無常,越是高收入的人士,其維持個人及家人生活水平的成本越高,萬一突然離世,他的家人或企業蒙受的損失,往往會比普通人大很多。所以無論為家人或自己的企業,必須未雨綢繆。高資產凈值人士值得考慮及早購買一份人壽保險,確保自己的資產能有效地傳承下去。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相對國內的人壽保險計劃,香港的人壽險是有很大優勢的。
主要體現在:
第一,美元保單,更保值。近三十年人民幣貶值幅度是美金的數十倍,這都是有據可查的;
第二,避稅避債;
第三,可以更換受保人,實現無遺產稅最大程度財富傳承;
第四,保險可以指定受益人,並且免費信託;
第五,人壽槓桿;
第六,紅利提取靈活,保單現金價值的80%可作貸款,需要錢的時候,不必要終止保單;
第七,如果受保人身故或者投保人意外身故都可以有人壽保障,一份保單同時保障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