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因為失實陳述職位而被拒賠的香港重疾險案例,在此分享給大家。
看到這個問題時,一時間我也很費解,如果一個正常客戶遇到這種事,肯定鬧得不可開交。被拒賠50萬美元的保額,起碼也要拉一條橫幅,或是找幾個國內的自媒體大咖再黑一把香港保險。
但這個客戶沒鬧過,現在才被挖了出來,而且還是在培訓資料裡面。既然寫進了培訓資料,就說明保險公司是有底氣的,反而是某些內地同行如獲至寶,不分青紅皂白的就在朋友圈上侃侃而談。
1、專業的區別
怎麼區別一個保險顧問專不專業呢?
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面對突發事件和問題的解決方式。
看的這個拒賠的事件資料時,上圖這位內地保險同行的解決方式是發朋友圈抹黑;而我們的解決方式是帶著問題去找答案,因為圖片的信息太過於簡單,所以首要做的是找到保誠這份原文件。
當我們找到了詳細資料後,果不其然,又是一件鬧劇。
以下是保誠培訓資料的詳細內容:
受保人:女/30歲保單生效日:2016年12月01日保障範圍:危疾終身保計劃投保額:美元500,000.00索償原因:乳房原位癌個案內容及分析:1)受保人在人壽保臉申請書上所填報的職業為貿易公司授薪董事及總經理助理2)受保人於2017年6月4日被診斷患上乳房原位癌3)保單生效年期只有半年,在調查過程中,我們得悉以下資料:
1、受保人非該公司的授薪董事及總經理助理
2、該貿易公司亦確認受保人曾為一名文員及每月收入8,000元,已於2017年5月1日離職
3、受保人沒有申報於本保單生效前一個月曾於其他保險公司購置兩份人壽及危疾保障的保單
4、當中涉及保額達美元600,000,保單生效日為2016年11月10日及2016年11月22日
5、受保人亦於這兩間保險公司提交危疾理賠申請,個案正在審核中4)我們樂意邀請受保人提交僱員合約、過往稅單、資產及其他收入證明等,以作重新審核5)惟受保人最終拒絕提交任何收入及資產證明6)再核保評核後,受保人的收入不足以承保合共美元1,100,000的保額
2、案例解析
從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到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不單單只是沒有如實陳述職位,而且承受沒有向保險公司說明她曾經一個月前買了其他保險,保額有60萬美元。這個本來就是問卷當中的一個問題,她故意迴避了。
同時投保半年就申請理賠,所以保險公司會詳細的調查,是否有騙保可能性。而在保險公司調查的時候,保險公司邀請受保人提交僱員合約、過往稅單、資產及其他收入證明等,以作重新審核,但是她也拒絕提供相應的材料。由於受保人作出了與事實不相符的陳述,違法了最高誠信原則,所以保險公司取消了保單。
對此,我們建議投保人在填寫聲明資料時,一定要如實告知,否則可能會影響日後的保單理賠。
3、最高誠信原則
香港保險講求是”最高誠信原則”, 也就是說我們在購買保險時,必需披露所有事實,主要是健康和財務相關的事宜。否則保險合約的合法性和對保險公司的約束性,便會出現問題。
如果投保人是有心隱瞞「欺詐性不披露」,甚至是講大話「欺詐性失實陳述」,保險公司可以合法的對保單的出來決定。
終上所述,三哥覺得保險公司作出拒賠的決定,完全是合理的。能把這個案例寫進了內部培訓資料,用來定義「失實陳述」的概念,就說明保險公司是有底氣的。
4、香港、 內地都一樣,那麼為什麼她要失實陳述呢?
答案很簡單,如果她如實陳述,她根本就投不了這麼高的保額。
因為在保誠的《財務證明指引(只適用於中國內地來港人士)》表格中,明確說明了,僱員/受薪人士投保額大於100萬美元時,需要提供以下證明:
1、客戶財務背景告知
2、財務聲明問卷
3、入息證明(稅單、薪金證明)
4、個人資產證明
5、銀行存款
6、房地產資料
7、有價證券
8、個人所得稅發票
9、車輛擁有證明
而即使是在內地,在投保時職業的類別和財務都是和核保息息相關的,也是需要申報。
5、最後
我們的偉大領袖毛主席說過: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
最後,我們想對那些不分青紅皂白的同行們說一句:你可以狡黠,你可以圓滑,你可以裝傻,但是客戶在決定投保的時候,不是因為你把買保險的理由說得多麼好,也不是發發抹黑香港/內地保險的文章,而是你給客戶的感覺好。
他覺得你是怎樣,買的產品就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