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香港保險的三個誤區必須糾正
發布: •更新: 2016-07-18•
閱讀 1026
目前,雖然香港保險受到內地居民熱捧,但也惹來不少質疑。下面,本文對三個有關香港保險的常見「誤解」做一個解釋。
根據香港保險公司條例,任何在香港獲授權的保險公司,在本港境內銷售及簽署保險均屬合法,不論該投保人是本地人、內地訪港旅客或外籍人士。以下是香港保監專員官方回復一位內地旅客的查詢,可見內地人來港投保是合法及受到香港法律保障的
香港保單是全球理賠的,全球理賠當然也包括香港本地,內地以及全球其它地方。有些說「香港保單只賠香港人,不賠非香港居民」,完全是醜化和抹黑香港保險。事實是:香港的保險更注重保戶的保障利益!例如,香港人壽保單的免責條款只有一項:保單生效一年內自殺,只要受保人的離世,只須提供死亡證等文件,保險公司就必須賠付。
另外,在「不可爭議」條款方面,香港方規定保險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宣布生效兩年以上的壽險保單「作廢」。比如李先生在簽下保單之後三年,突然發現自己患有某種受保疾病不幸過世,他的家人想要申請理賠,如果在中國內地,保險公司有可能以「受保人當時隱瞞疾病狀況」而拒絕理賠,但在香港,一旦保單生效超過兩年,「不可爭議條款」就能駁回了保險公司以投保人隱瞞、漏報、誤告等理由,從而保障投保人權益。
香港保險實行的是「嚴格核保,寬鬆理賠」的經營理念,一旦通過核保,理賠程序快捷簡單。在理賠時,無需投保人或保單收益人親自來港辦理,您只需要準備齊全理賠文件,並寄給您的保險代理人即可,一般在提交文件後兩星期內可收到理賠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