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越來越多的內地人士赴港投保,一些非法的香港保險銷售方式就層出不窮,內地的一些非法第三方開始跟香港一些保險經紀公司合作,為了追求利益,不惜犧牲客戶為代價,很多客戶在他們那裡購買香港保單,特別是重疾險保單,投保前不進行健康申報,這會給客戶帶來巨大的投保隱患,這些保單以後理賠都會成為問題,另外,客戶的轉介,也會讓客戶找不到保單服務者是誰,最後只能找到保險公司客服來進行服務,今天我們就給大家講講投保香港重疾險後,如何進行健康狀況補充申報。
其實,投保人任何時候都可以向保險公司補充申報自己的健康狀況,並根據保險公司的要求做重新的體檢。
但是請注意以下的要點:
- 所申報的項目,必須是在保單生效時以及等待期內已經存在的。
投保人更改自己的健康狀況申明:這裡「健康狀況」的時間點,並不是現在,而是投保的時候,以及保單生效日起90日之內的健康狀況。
- 保險公司有權根據你的最新申報內容,更改保單條款。
投保人主動補充申報投保時及保單生效日起計90日之內的健康狀況,其合約效果,和投保時申報是一樣的。
所以,保險公司將會根據最新的申報材料進行重新核保。有可能使已經生效的合約做出更改或維持不變:
1)保險公司接受你的申報材料,並且不對合約條款進行更改。這一點的意思就是,保險公司認為你補充申報的內容,不影響保單的有效性,無需進行任何更改。保單將繼續生效,其生效日不變。
2)保險公司認為你的申報材料影響到了保單的有效性,發出「特別條件」。
特別條件包括可能的保費增加、部分器官不保等內容。
請特別注意,如果出現此種狀況,投保人將沒有選擇權,必須接受此「特別條件」。如果投保人不接受此「特別條件」,那麼保單無法繼續生效,等同於投保人主動申請撤銷保單,退回當前的「現金價值」。按照問題描述的那樣,由於投保人是1年之後補充申報,一般此時的現金價值為零,造成直接的保費損失。
TIPS:造成此種損失的主要責任,在於投保人自己。因為簽署投保申請的時候,自己申明了已經申報了全部的健康狀況,且簽字確認。所以,在投保的時候,不要輕信不負責任的經辦人所言,刻意隱瞞自己的健康狀況。
當然,如果投保人接受這些「特別條件」,那麼保單會繼續生效。這些「特別條件」將作為保單的附約。
3)保險公司認為你的申報材料嚴重影響到了保單的有效性,直接取消保單。
如果出現此種狀況,保單被取消之後,首年保費可以退回。這是基於合約的公平原則。
TIPS:這一點和第2點的不同,在於第3點是保險公司主動取消保單,而第2點是投保人主動取消保單。
總之,健康申報對於重疾險的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而投保人是可以在任何時候,對於等待期結束之前的健康狀況進行申報。而與投保時候的申報不同,在保單冷靜期之後的申報,投保人將沒有決定權。所以,找一位靠譜的代理人,在投保時進行完整的健康申報,才能在保單生效之後,沒有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