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證監會早前發布投資相連壽險計劃(ILAS)的審批程序發出附加指引後,保監局亦發布釋義文件,將評估投連險產品的程序正規化,並引入全新、含高額人壽保障的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PLP)的投連險類別,PLP的特點是必須為受保人於65歲前提供身故賠償最少為應繳保費的150%,高於傳統ILAS最低身故賠償的105%。有關文件今日正式生效,預期市場最快於明年第二季會有PLP面世。
PLP亦容許較高的身故賠償保障,如45歲或以下人士可增至應繳保費的250%,45至55歲人士增至200%,或保單價值的105%。65歲或以上,身故賠償可以回落至已繳總保費或保單價值的105%,以較高者為準。
投連險一直遭人詬病保障低、收費高及複雜,PLP特點除要求身故賠償保障最少為150%外,亦要求收費結構簡單易明,要清楚列明有什麼費用、如何收費及收多少,投保人主要支付的費用為保單費用及保險費用(CoI)。雖然保監局無特別定收費水平,惟提供保險費用的參考費率,若保險費用高於參考費率,保險公司必須解釋原因。
保監局亦無限制退保費用水平,惟保監及證監會在評估相關產品時,會確保收費要符合公平合理原則。保監局雖無限制保險公司向中介人發放傭金的金額,惟要求傭金必須攤分發放,定期供款保單,首年發放的傭金不可超過總傭金的50%,餘額於之後5年發放,間接或有助減低退保費用。
由於投連險是扣除保單費用後才進行投資,PLP壽險保障成份相對高,故要求要有額外資料披露,除在重要資料聲明書,就長期性質、保險費用及保障的附加說明外,亦要有利益說明的補充文件,特別就扣減保單費用後可作投資的保費摘要說明,讓投保人清楚了解。
保監局執行董事(長期業務)許美瑩表示,PLP旨在引入較高的身故保障成份,配合簡單的收費結構及規模的基金選擇,以收窄保障缺口和促進普惠金融。隨著PLP推出,希望鼓勵過往較被市場忽略的年輕一代提早規劃退休,同時增加市場上的產品選擇,以滿足個人在不同人生階段的退保規劃需要。
保監局副總監(長期業務)呂愈國亦稱,PLP尤其適合年輕人士,年輕時保費較低。根據參考費率,30歲非吸煙女性,每1000元保額保險保費為0.92元,惟99歲吸煙男士,每1000元保額,保險保費為469元。由於投入的資金是扣除保費後才作投資,對投資收益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