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簽合作協議推八大範疇57措施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五(10月30日)以交換文本方式,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簽署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20年重點工作,在優勢互補、互利雙贏的基礎上,共同推進涵蓋八大主要範疇的57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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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簽合作協議推八大範疇57措施

政府發言人表示,2020年重點工作繼續以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及進一步深化粵港兩地合作為方向和目標,內容多元並涵蓋八大範疇,包括跨界基礎設施建設及通關便利化;共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促進現代服務業合作,例如金融業合作、專業服務、文化和旅遊合作;推進教育、人才和青年合作;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共建優質生活圈;攜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以及推進重點合作平台建設。

重點工作內的57項措施中,提及跨界基礎設施建設及通關便利化,包括提出要加快皇崗口岸改造,爭取實施更便利的通關模式;研究完善港珠澳大橋跨境車輛通行政策及有關出入境政策;共同爭取中央支持推進珠三角空域結構優化工作;以及聯合打造國際空港中心,研究開展信息共享及安檢結果互認等方面的合作。

涉外資行經營人幣跨境使用

有關金融業合作方面,文件提到會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保險機構在珠三角九市設立經營機構;爭取外匯管理改革創新,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以及支持香港金融機構參與廣州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研究擴大香港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內地個人II、III類銀行賬戶試點銀行範圍等。

鼓勵港青入駐深化公僕交流

就人才及青年交流合作上,當中提到支持粵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發展,鼓勵和吸引更多香港青年入駐;以及推進「公務員交流計劃」擴大至珠三角九市, 並持續舉辦各種形式的交流活動。

其他個別範疇內的重點工作項目, 包括落實好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政策,進一步便利資金跨境撥付;繼續深化落實在業務範圍、股比限制、經營地域、資質條件等方面放寬對香港服務業的准入限制;建立健全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優化落實便利香港居民在粵購房政策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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