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內地客戶在諮詢購買香港保險的同時,也會問我們有關香港的事情,比如國內五險一金和香港強積金的區別,二者哪個比較好一些?
在國內我們有「五險一金」, 「五險」講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而在香港,與之相類似的則是強積金。強積金 (MPF)全稱是強制性公積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是香港政府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的一項政策,除少數個別人士獲豁免外,強制18至65歲香港就業人口,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成立基金,僱員要到65歲後或個別原因,可取得供款,以作退休之用。
五險一金和強積金投入的區別
香港強積金旨在促進香港金融市場的發展,減少老年人社保支出,多一份經濟保障。該制度特點是:與就業相關、強制執行和私營屬性。凡18至65歲香港就業人口都需強制繳納一定費用,以此基金作為退休之用。在強積金制度下,每受託人均會提供一個或以上的強積金計劃,而每個計劃均設有多個不同的成分基金,供計劃成員選擇。例規定,每個強積金計劃須至少提供一個強積金保守基金。
月收入超過10000港幣,開始繳納MPF(強積金計劃),僱主和員工各支付月工資的5%到MPF公司(由僱員資金選擇)。比如,員工甲月工資調整為10000萬港幣,第二個月開始,開始,僱主拿出500元,員工甲拿出500元,加在一起為1000元,繳納給MPF基金公司。一般來說是由僱主用支票支付基金公司的,比如用1000元支票(其中500元是僱主為你繳納的MPF,另外500元為員工甲代繳的MPF),所以,員工甲的本月工資只獲得9500港幣。
國內「五險一金」有明確的劃分和規則,可以提供多方面的保障,醫療、養老、購房等方面都有不同的政策。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裡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險一金和強積金回報的區別
香港的強積金實行後,被反映回報率不理想,甚至數年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強積金又令僱主從而省回遣散費、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更有團體質疑強積金十年來的投資表現,遊行呼籲政府重視這一問題。近年來,有僱主拖欠供款,使僱員無法獲得應有的社會保障;部分僱主為了減少支出,甚至強迫僱員更改合同形式,以「兼職」或「自由職業者」形式簽約,從而不提供任何社會福利保障。因此,「取消強積金」的呼聲越來越高。
而內地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堅持社會保證低水淮、廣覆蓋的政策,一直不斷完善社保體系。五險一金最後的回報也是各險有各自的特點:最實際的當屬醫療保險,基本沒用的要數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用的也很少,養老保險則是是繳的越多,得到越多,生育保險亦並非女性專利,而住房公積金是五險一金中最大的支出。
總結
總地來說,香港強積金的最大特點是市場化。受託人可以自主選擇不同的基金。而國內的「五險一金」則是有國家標淮的。前者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所以會出現虧損等情況。而後者是相對穩定的投入,但是保持較低水平的回報,也有出現一些社保管理分散,而有些方面有重迭等問題,解決養老退休最好的方式就是購買商業退休保險,也就是人們所講的年金保險或者美元儲蓄分紅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