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人壽保險,就是為了當自己不幸身故,家人可獲得財務保障,不至於手足無措。假如你是家中經濟支柱,就更加需要考慮到萬一遇上意料之外的事,家人將失去經濟來源,故此應及早就處理家庭開支、子女教育、樓宇按揭等等支出早作安排。人壽保險便是易於實行的保險方案之一,在受保人不幸身故時,保險公司就可按有關投保為家人(如家人為保單的受益人)支付一筆賠償,為其日後的生活提供保障。
與其他類型保險比較,申請人壽保險賠償相對簡單。如受保人去世,一般來說,受益人只需填寫申請表,連同身份證明文件、死者身份證、死亡證及其他補充資料,送交保險公司辦理。然而,部分賠償個案的審批時間較長,超過一年的也有,主要有機會受到以下因素影響:
1. 受保人死因有待確認
要證實受保人去世,索償人一般需出示政府機構發出的死亡證明書,提供死者姓名、死亡日期、死因等資料。如屬自然離世或在醫院病逝,死亡證明書一般可以在幾個工作日內發出。不過,如屬死因不明或涉及意外,警方或有需要進行調查或研訊,視乎個案複雜程度,有機會花上數年時間,才能確定死因。
2.保單生效後不久受保人身故
保險講求誠信原則,所有重要事實均須在投保書內披露,例如健康狀況、職業資料等。如受保人在保單生效後不久身故,保險公司有權按合約條款進行調查,如發現投保資料不正確,隱瞞健康或職業等重要事實,保單可能變成無效,導致賠償申請不獲接納。
3.遺產處理
如果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以「遺產」方式處理,在辦理死亡賠償時,申索人需要提交遺產管理書或遺囑認證,令保險公司得以合法地發放賠償金,予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如果涉及爭產,引起遺產分配的訴訟,也有超過10年還未結案的例子。因此,指定保單受益人,不但能夠減省分配遺產的確認程式和時間,保險公司也可執行保單指示,將賠償金直接發放給受益人。
以上情況,說明保險公司審批人壽保險死亡賠償的時間,會有長短之分,掌握凖確資料、正確認識保險和賠償條款,可為日後的理賠安排省卻不少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