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放寬「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PLP)銷售時錄音的要求,銀行向非弱勢社群客戶銷售PLP時,可以選擇採取售後以電話確認的管控安排,而不用錄音。
本港首隻PLP於去年下半年推出,金管局去年向銀行發出通函,要求向零售銀行客戶銷售有關產品時必須錄音。該局日前去函銀行,表示考慮到市場發展及業界的回應,以及為了提升客戶體驗,銀行在向非弱勢社群客戶銷售PLP時,可選擇於售後以電話確認,以替代錄音的安排。
惟進行售後的管控安排時,必須由與銷售PLP無利益衝突的非銷售人員進行,並確保售後的管控必須符合保監局銷售投連險的指引及相關詮釋文件要求。售後管控的安排必須包括確認客戶明白PLP與直接投資基金及另購人壽保險的分別,以及確保客戶明白文件的解說等。
若非弱勢社群客戶基於建議而轉換交易及所有額外投資,亦可採取售後電話管控替代錄音的做法。不過,替代安排不適用於對客戶的風險評估(risk profiling),相關過程仍須錄音。
保險業界與包括保監局等監管機構於2021年研究開發身故賠償較高的投資相連壽險產品,最終引入PLP。PLP必須為受保人於65歲前提供身故賠償最少為應繳總保費的150%。
目前市場共有3隻PLP產品,除滙豐去年推出首隻PLP外,友邦及中銀人壽亦有推出相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