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高凈值人群開始重視財富傳承,並將「保證財富安全」作為首要財富目標,財富傳承規劃變得尤為重要,合理的財富傳承方案應提前規劃,以避免財富不受控制地變成遺產,如果財富最終確實轉變為遺產,一個良好的財富傳承方案能夠減少繁瑣的繼承程序。
除了家族信託和家族辦公室,人壽保單等工具也可以成為財富傳承中的重要選擇,因為它們具有較低的資金門檻。與普通遺囑相比,了解這些不同工具在財富傳承中的具體應用,將幫助人們更清晰地認識到它們在財富傳承過程中的作用。
財富傳承中,遺囑的功能與作用
生前使用遺囑對身後事做出安排,可直接傳遞遺囑人意願,設立形式便捷,沒有財產類型的顯示,是非常簡單的傳承方法,對於家庭成員關係簡單、上下和睦的家庭來說,也是不錯的選擇工具。
但遺囑之爭也是常見的,特別對於複雜家庭(再婚家庭、多子女家庭、有非婚生子女家庭等)來說,潛在爭產風險更大,其主要爭議常常發生在對遺囑有效性的認定上。
根據我國的繼承法規定,遺囑共有五種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
毫無疑問,在以上所有遺囑形式中,效力最強的是公證遺囑,因為其要求法定繼承人(無論是否遺囑繼承人)共同前往公證處,所有相關人員均對遺產分配方案表示認同,公證機關才會出具繼承權公證書,持有它日後才能辦理相關繼承財產的手續。
雖然設立遺囑比沒有任何處理好,但是對於目前來說,遺囑仍存在一些常見的問題需要注意:
1. 遺囑效力常被質疑
不少人因為在立遺囑的時候,書寫形式不規範,比如缺少日期、落款簽名沒有放在最後、甚至是用「我走了以後」這種避諱死亡的字眼,被法院認定遺囑無效。
2. 遺囑真實性受挑戰
除了公證遺囑之外,其他形式的遺囑在繼承過程中常常會面臨真實性的質疑與挑戰,比如主張遺囑人在設立的時候受脅迫、精神狀態不佳等。
3. 遺囑不能規避債務風險
遺囑竟能做到分配遺產的所有權歸屬,意思是立了遺囑後,本人還在世,其財產權還是歸他所有,不能起到隔離個人風險的作用。另外,未來我國設立遺產稅的時候,有可能會面臨大額度的遺產需要繳納遺產稅。
4. 私密性較差
由於實施遺囑執行前必須辦理繼承公證,因為會導致遺囑內容在繼承人之間公開化,若有人不認可都可能需要通過訴訟解決。
因此與之相比,有條件的人士會會考慮通「進階」的方式處理財富傳承,多見於使用大額人壽保險、家族信託或家族辦公室,但由於後兩者的門檻較高,對資金量有一定的要求。
財富傳承中,人壽保單的功能與作用
不過,富豪們在常常會多種形式結合進行配置,家族信託設立後與大額人壽保險並不衝突,保單和信託其實有不少相似的地方,除稅收屬性方面,其結構特徵和信託也可類比。因此在財富體量沒有達到設立信託的門檻時,可以參考使用大額人壽保險,來規劃財富傳承。
人壽保險在財富傳承上的優勢明顯,被越來越多的高凈值人士認可,其優勢包括:
1. 指定受益人,避免繼承糾紛
在國內,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順位繼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如果第一順位繼承人在位的話,第二順位繼承人是沒有任何權利的。因此保險可以直接指定受益人,避免其中糾紛。
而這當中,一般國內保險的受益人僅限於填寫第一順位、第二順位繼承人,而海外保險則沒有這個限制,可以指定保單受益人,這是受法律允許和保護的。通過這樣一種安排,可以把保單受益人指定為任何本人意願指定的人士。
2.「規劃」遺產稅和個人所得稅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保險受益金不屬於遺產,因此無需對其開徵遺產稅,同時按照國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保險賠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目前,全世界超過100個國家徵收遺產稅,我國目前雖然還未徵收,但開徵是未來大勢所趨。絕大多數國家的遺產稅的法案中,都會有相應的規定:遺產稅追溯期。遺產稅開徵的前5或前3年,有資產轉移的跡象和動作,都將面臨遺產稅追溯期的考查。
所以,更需要高凈值人群考慮在這個法案正式開始之前,提前做好相應的規劃,防止自己的資產因遺產稅而縮水。
3. 保障槓桿放大財富
對於人壽保險來說,投保人交給保險公司的是保險費,而當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公司賠給受益人的是保險金額,一定會大於保險費(這與年金有所區別),這就是保險的槓桿功能。
過購買大額人壽保險來指定受益人,進行財富的繼承,可以免去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過程中的種種繁瑣程序,在被保險人身故時,傳承給保險合同指定的人一筆確認金額的錢。
4. 具有一定的債務隔離功能
由於高凈值人士不少是精英人士與企業家,難免會背負一定的槓桿,而身故保險金具有很強的專屬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避投保人生前的債務,可實現企業與家庭、夫妻、個人與子女、企業資產與個人資產方面的債務隔離。
5. 規划子女的婚姻財產
子女結婚時,相對於父母的一次性贈予大額現金或房產,在婚後容易發生混同,一旦子女面臨離婚情況,有可能會其視為共同財產面臨分割,而保單架構的設置,可以讓保單的受益人無論是在婚前還是婚後都一直保留受益人個人財產的屬性,即使離婚也不會被分割。
6. 保密性較高
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需要把所有的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叫到同一現場,而保險公司讓受益人接受財產時,只會通知受益人及監護人,不會通知其他任何人到現場。
遺囑與保險財富傳承工具的比較,為了體現保險類似信託的功能,在下表中將加入信託的對比:
常見的財富傳承方法和工具,其實都是在解決如何給錢的問題,各有特點,生前贈與和遺囑最簡單,(海外)保險是現金傳承之王,家族信託是超高凈值家庭的最愛,其實沒有最完美的工具,綜合使用,能解讀需求的就是一個好的財富傳承方案。
對於高凈值人士來說,好的財富傳承規劃需要:
1. 梳理個人資產,明確需求;
2. 遺囑必不可少,應該在專業人士幫助下,提前立下一份合理又有效的遺囑,定期更新;
3. 現金傳承可採用保險進行規劃,特別是海外保險在對沖貨幣貶值風險有較為明顯的作用;
4. 如果有條件,設立個性化的家族信託是最佳方案。
最壞的結果是什麼都不做,沒有進行任何事先安排,一旦財富所有人去世,漫長的法定繼承程序就開始了,這是最容易引起糾紛的一種繼承方式。提前規劃,保護好「勝利的果實」,讓財富在家族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