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有說過影響保費融資產品收益幾大因素,今天我們繼續保費融資大額保單話題,那就是在保費融資實際銷售中,我們的代理人或者中介應如何避免出現以下問題。
過度槓桿
正常而言,保費融資就借款人的負擔能力測試,應該是考慮借出貸款規模。但這筆貸款卻被個別保險公司及保險顧問用作「支持」客戶具有負擔能力的理據,導致投保人過度槓桿(Over-leveraging)。另外,保險公司亦沒有查核現時客戶持有的生效保單當中,有哪些正在繳交保費,更沒有檢查這些保單有沒有作為抵押品進行借貸。
證明文件不足
保險公司承保及對客戶進行盡職審查時,應該會要求客戶提供財政能力的證明,以證明有足夠資產還錢。不過,更多時候客人未能證明資金來源是來自「流動資產」,更多是以「非流動資產」,包括物業的市值、壽險現金價值、聯名戶口資金等作證明。
保險公司甚至會要求銀行聲明客戶資產水平,尤其是銀行本身就是保險中介人,但實情是就算銀行未有提供相關資料,保險公司亦會將有關資產聲明照單全收。另外,部分保險公司獲悉客戶有其他債務,例如透支、按揭,但選擇視而不見。
未解釋清楚風險
保費融資等於客戶將保單權利及利益作為抵押予銀行,以獲得融資,因此客人需要完全明白有關風險。然而,個別保險公司在發出保單或保單生效後,才通知客戶保費融資的風險,風險披露聲明毋須客戶簽署;有一間保險公司發出大量保費融資單後,竟然沒獲得客戶風險披露聲明簽署。有保險公司將抵押品風險融入保險建議書,成為一般風險披露聲明,而沒有作出額外提醒及解釋。
銷售失當
有代理將保費融資及保單捆綁成一種「銀行產品」出售。該代理更自製銷售材料聲稱產品「沒有風險」、「最強定期存款」,具有誤導成分。另外亦有保險中介人將保費融資介紹成支付方法,而沒有談到其實際影響,最終令投保人未有注意實際收益或會較中介人最初提及的為低,原因是部分會被利息抵銷。
冷靜期
在保費融資領域,使用冷靜期取消保單的權利其實是由貸款人(銀行)持有,但保險公司未有向客戶提及,有機會構成誤導,令客戶感到混亂。另外,保費融資一旦提取,即時會收取利息,即使冷靜期權利已經行使。然而,部分銀行作為中介人以及貸款提供者,未有在銷售時向客人提及這項利息開支。
上述風險對於投保人最大憂慮是,當銀行及保險公司容許過度槓桿存在,而客人原意接受過分槓桿,以小博大,一旦出現流動性問題時,則會有未能還款風險。
最後,消費者參與保費融資前,必須清晰了解保險產品本質,例如是保證回報還是非保證回報,亦應清楚閱讀所有風險,明白借貸涉及利率上升風險;而保險顧問及銀行亦應審視投保人財政狀況,避免慫恿他們按樓後再參與融資,從而出現過度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