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時不時會接到保費上千萬元的保單,投保人通常是內地私企業主。我感到不解,為何在當前內地借貸不易的金融環境下,他們還要把一大筆流動資金放到周期相對長的保險儲蓄保障產品上呢?正好看到幾篇相關的文章,回答了我的問題。
文中主要提到,在法律上,保險權高於債權,所以很多企業主利用這種方式來轉移資產。文中也提到,香港在2006年取消了遺產稅,這讓很多擔心遺產稅的富豪們前往香港購買巨額保單,通過給自己投保高額壽險,把受益人設為子女的方式,將大筆的財富放在保險之中,通過這種方式,來避免可能出現的遺產稅。
為此,我查閱了一些資料,把官方信息羅列在此
關於保險權高於債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23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ov.cn/flfg/2009-02/28/content_1246444.htm)。
關於債權高於繼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3條規定:繼承 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 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來源:全國人大官方網站http://www.npc.gov.cn/wxzl /wxzl/2000-12/06/content_4457.htm)。
關於香港從2006年2月11日起取消遺產稅,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局http://www.ird.gov.hk/chi/tax/edu.htm#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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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從幾篇文章中挑選、整理後的資料,與大家分享。
香港作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其保險業相當發達。根據香港貿易發展局數據,2013年香港的保費收入達到2,907億港元,相當於香港GDP的13.7%。而且作為全球金融中心,香港有一半的保險公司是在海外註冊的,其中以美國,英國公司為主。對於國內的投保人士,如果想要買國外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產品,香港是非常理想的選擇。於是內地很多人紛紛前往香港購買保險。
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理處的數據,去年,內地居民來港購買的保單超過10萬份,佔香港保費收入的16%,內地保費收入增長11.2%。相對於增速放緩的大陸經濟來說,香港保險業的內地生意可以說是紅紅火火。
為什麼內地人都這麼喜歡來香港買保險呢?除了香港作為世界級金融中心有比較健全的法規,市場競爭比較全面之外,還有一些大家不太了解的因素:
(一)通過保險來轉移資產
在法律上,保險權是高於債權,所以很多企業主利用這種方式來轉移資產。
由 於內地中小企業壽命比較短,加上最近一年多以來,經濟情況並不景氣,很多中小企業瀕臨破產。為了避免破產清算時失去一切家產,這些小企業主就想辦法借錢, 甚至不惜把廠房抵押出去,然後用這些錢去香港購買巨額保險。這些保險受益人可以是這些小企業的老闆,也可以他們的子女,或者親屬。
一旦企業破產倒閉,在清算其債務的時候,由於保險權高於債權,所以這些保險就可以得以倖免,法院既不能凍結這些保險里的資金,也不能要求保險的受益人代替老闆償還債務。於是很多小企業就通過這種方式來轉移資產,避債。
這種轉移資產的方式除了用在避債方面之外,還用在夫妻不和時出現的財產糾紛上。通過將受益人設為家庭之外的其他人,當投保人離婚時這部分保險,就不能計入夫妻共同財產。
(二) 富豪們的遺產隱憂
中國將要從2016年起開徵遺產稅,這讓自古以來都有傳家習俗的中國人難以接受,尤其是對這些年裡富裕起來的企業家們。如果按照2010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來執行遺產稅的話,遺產稅的徵收方式如下:遺產稅採用累進稅制:80萬起征,80萬以下的部分不徵稅,80萬-200萬、200萬-500萬、500萬-1000萬以及超過1000萬的適用稅率分別為20%、30%、40%、50%。對於某些企業家的後代來說,遺產稅將非常沉重——超過80萬的部分,最低將被徵稅20%。如果父輩留下3000萬遺產,則需要納稅1034萬。
而有意思的是,香港在2006年取消了遺產稅,這讓很多擔心遺產稅的富豪們紛紛前往香港購買巨額壽險保單,通過給自己投保高額壽險,然後將受益人設為子女的方式,將大筆的財富放在保險之中,通過這種方式,來避免可能出現的遺產稅。
1)受保人的身體是否健康。因為保額巨大,所以體檢就特別苛刻。
2)投保人必須向保險公司說明其投保動機,比如投保人的資產和其投保保額是否匹配。
3)要證明投保人所交的保險費在資產裡面是個合理的比例,不涉嫌轉移非法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