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我们,我是想买香港保险,但是如果发生了理赔纠纷我该怎么去解决,你们保险公司会协助我们吗?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其实在香港,有香港保险监管机构监管的,比如今天我们要说的专门负责投诉理赔的,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那么这个机构到底能为投保人解决什么问题呢?接下来请注意看。
投诉局成立的主要宗旨
⒊ 订定并执行规则、致力巩固投诉局公正、处事恰当及提供专业服务的形象
职权范围
⒊涉案保险公司属投诉局会员。
⒋涉案保单属个人保险类别。
⒌投诉人为保单持有人/受益人/合法索偿人。
⒍涉案保险公司已对索偿申请作出最终赔偿决定。
⒎投诉人必须于接获保险公司最终赔偿决定的六个月内向投诉局作出书面投诉。
⒏索偿纠纷并不涉及工业、商业或第三者保险。
⒐索偿案件并非正在进行法律程序或仲裁。
投诉数据统计
在374宗已审结的个案中,有60宗个案在投诉局秘书处的调停下,保险公司与索偿人双方达成和解,毋须转交投诉委员会处理。另有220宗个案的表面证据不成立,49宗的索偿人撤销投诉,而余下的45宗个案(12%)则交由投诉委员会审理 。投诉委员会裁定七宗个案的投诉人得直而可获赔偿,而赞同保险公司的赔偿决定的个案则有38宗,投诉委员会亦就其中两宗个案,建议保险公司通融处理,而相关保险公司均欣然接纳委员会的建议 。
若以金额计算,共有69位投诉人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涉及的赔偿额达260万港元,当中包括双方和解金额241万港元及投诉委员会裁定得直个案的赔偿额19万港元,而单一宗得直个案的最高赔偿额则约为7.5万港元。
相关信息咨询
由2016年1月1日起,投诉局可裁决的赔偿限额已上调至100万港元。
联系方式
传真:2520 1967
24小时资讯服务电话热线:2520 2728
电邮:iccb@iccb.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