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戶在購買香港保險時,非常在意保險的回報率和保障的情況兩方面,常常忽視保險受益人這一個保險里很重要的一環,「受益人是誰」就有類似於遺囑的功能。由於海外盛行的遺囑信託、家族信託等方式在中國還面臨一些法律上的空白,特別是企業家的遺產籌劃除了對股權繼承做出預先安排外,還可以藉助於壽險,部分地實現遺囑信託的功能。
一、企業家的財富規劃
企業家的財富,可分為公司股權和股權之外的財富兩部分。「一旦企業家突然去世,生前沒有對遺產繼承做出安排,那麼關於房產和存款的繼承,即使繼承程序花費一些時間,一般也不會對於遺產價值影響太大,但是公司股權就不同了,它的價值取決於公司凈資產價值,而公司凈資產的價值極有可能因為繼承程序的辦理時間過長及公司在企業家去世後面臨的內憂外患而大為縮水。」
我們是否還記得著名畫家陳逸飛的遺產一案嗎?一些企業家有多位繼承人,可能會引發股權繼承紛爭,而往往由於企業家的遺產數目大、形式多樣、涉及面廣等原因而導致法院結案時間延長,甚至使得繼承人陷入曠日持久的繼承訴訟。不建議企業家將所有財富都放在公司里,可開闢更多的財富傳承路徑。比如,在海外一般藉助遺囑信託或家族信託;在國內則可通過購買壽險轉移一部分資產,即便未來公司股權的繼承不順,也能對繼承人的生活提供基本保障。根據《保險法》的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人壽保險金歸受益人所有,不屬於被保險人的遺產,受益人無須清償被保險人生前所欠的稅款和債務。這是因為,在保險合同指定受益人時,保險金的索賠權已明確為受益人所有。
二、壽險遺囑功能
香港保險英國保誠壽險的遺囑功能,還表現在通過保單可以指定多名受益人,同時還可以指定受益份額和受益順序。這樣即便被保險人遽然離世沒有留下遺囑,也可以在相當程度上避免家庭內部的紛爭。
在具體的操作方式上,投保人可通過對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不同的排列組合來實現不同的遺囑功能及財富傳承功能。香港保險在受益人的指定上和內地還有一個區別,就是可以不在直系親屬範圍內指定。
三、案例解析
王先生是一家私營企業主,和配偶均已年過五十,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年,由於擔心企業經營不順而影響未來子女對遺產的繼承,因此希望通過購買壽險來將一部分財富傳承給子女。
那麼他可以為自己或者配偶購買香港保險的英國保誠壽險,指定受益人為子女,而且可以根據自己的偏好指定兒子和女兒各自所得保險金的比例。如此則在被保險人過世後,子女將直接依據保險合同而得到各自份額的保險金,從而達到了遺囑和財富傳承的目的。
此外,王先生還可以為子女購買壽險,指定受益人為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如此則可為子女提供保障的同時,達到遺囑和富傳三代的目的。
一般遺產繼承需要通過繼承權公證或者繼承訴訟來進行。如果通過繼承權公證,則需要支付公證費,還可能需要支付評估費、審計費等費用;如果通過繼承訴訟,則需要支付訴訟費及可能的評估費、鑒定費、律師費等,這些費用可能很龐大。另外,如果將來我國開徵遺產稅,則繼承人可能還需要負擔遺產稅,而如果通過壽險來安排財富傳承,這些費用將全部或者在極大程度上避免和節約。
四、例外情況
不過,保險金也並非絕對不可能成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根據《保險法》,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保單訂立後受益人可以修改,特別是在受益人身故後應當及時修改,否則保險金仍將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