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3 月 12 日 – 香港大都會人壽*宣布推出專為富裕和高資產人士而設的全新 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提供人壽保障至 120 歲。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是一項有效的財富傳承方案,客戶透過此計劃可享高額的保證人壽保障、保證現金價值及增長潛力,讓資產增值及傳承財富予後代。另外,針對較著重財富累積的客戶,香港大都會人壽同步推出附加保障 ─ MetLife「賞」儲蓄保障,讓客戶自選附加於 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之上。此附加保障透過吸引的長線回報,進一步為財富增值。
香港大都會人壽產品發展部主管陳慶威先生表示:「香港大都會人壽一直以客為本,密切關注市場趨勢及客戶的需要,積極研發創新及有效的方案回應客戶所需。有見客戶對財富傳承策劃的意識及需求日益增長,我們悉心設計 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及 MetLife『賞』儲蓄保障,為客戶奠定穩固根基,讓客戶享有更長的保障之餘,可以更自主、更靈活地將財富好好積存、保障、策劃和傳承。」
香港大都會簡介
擁有豐富經驗 品牌值得信賴
大都會人壽擁有 150 年豐富營運經驗,為全球領先的金融服務公司之一,提供保險、年金、僱員福利和資產管理方案,並幫助個人及機構客戶在瞬息萬變的世界中導航。
獨具遠見的夥伴 財務實力穩健
香港大都會人壽榮獲 S&P Global Ratings^ 授予「A+」評級,評級展望為穩定,充分證明其雄厚和穩健的財務實力。
業務遍佈全球 盡顯真知灼見
成立於 1868 年,大都會人壽的業務遍佈全球超過 40 個國家,並於美國、拉丁美洲、亞洲、歐洲和中東地區均佔據市場領導地位。我們貼心照料不同客戶的需要,定能為您提供最合適的個人化方案。
表現廣獲肯定 堅持以客為先
香港大都會人壽透過創新產品,為客戶提供財務及健康保障。香港大都會人壽已奪得多個業界獎項,包括《指標》財富管理大獎中的「產品創新獎」、「終身壽險產品獎」和「客戶支援團隊大獎」,以及《香港保險業大獎》中的「傑出客戶服務大獎」和「傑出創意產品/服務大獎(健康)」的「年度三強」。這些獎項肯定了我們的產品及服務卓越,讓我們持續追求更傑出的表現。
真正環球規模 別具競爭優勢
香港大都會人壽透過美國母公司的投資規模及完善策略,在美元資產交易、美國證券篩選及信貸研究等範疇別具競爭優勢。
「享」終身保障計劃特點
保證現金價值
於保單簽發起,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透過保證現金價值 1 助您保存和累積財富,讓您財富世代傳承。
年度紅利及終期紅利
年度紅利(非保證)及終期紅利(非保證)可帶來更大增長潛力。年度紅利(非保證)於首個保單週年日起開始派發,而終期紅利(非保證)將於保單生效 5 年或以上時提供,並於保單終止或末期疾病保障 3 派發時一併派發。
儲蓄附加選項
您亦可於保單開始時自選附加 MetLife「賞」儲蓄保障(「本附加保障」)以進一步為財富增值。只須支付一次性保費,您便可享有本附加保障 所提供的額外保證現金價值,年度紅利(非保證)及終期紅利(非保證)
MetLife「賞」儲蓄保障 4 專註累積財富,在不增加 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的保險金額及保費的情況下,助您提升財富增長潛力。
終身保障至 120 歲
及早作出妥善、有效的資產傳承安排,可助您將豐碩成果留給摯愛,為他們締造璀璨未來。同時,合適的保障可讓您和摯愛後顧無憂,專註追求美好生活。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提供終身人壽保障至 120 歲,確保您及家人享有更長遠的保障。
末期疾病保障
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亦提供末期疾病保障。當受保人確診患上末期疾病,而 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及 MetLife「賞」儲蓄保障 4 的保證人壽保障金額總和於確診日時少於或相等於 200 萬美元,將獲相等於人壽保障 5 100% 的末期疾病保障。
當 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及 MetLife「賞」儲蓄保障 4 的保證人壽保障金額總和於確診日時超過 200 萬美元,將獲相等於 200 萬美元 3 及按比例的終期紅利(非保證)的末期疾病保障。
一筆過支付保費
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的保單貨幣為美元,透過一筆過支付保費,您便可開展簡便的財富傳承策劃。本計劃可供 0 至 70 歲的受保人投保,最低保險金額為500,000 美元。
自選人壽保障選項
我們深明每個人也有不同的保障需求,因此 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提供兩項人壽保障選擇,讓您於保單開始時選擇最能配合您財務安排的方案。一旦受保人於保單期內不幸身故,受益人將根據人壽保障選項獲得人壽保障。
人壽保障 ─ 標淮
人壽保障 ─ 進階
「享」終身保障計劃概覽
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提供靈活的財富分配安排,讓您自主財富傳承方案。您可按自己的意願將 MetLife「享」終身保障計劃的人壽保障 5 以指定的方式分配至指定受益人,確保您的財富隨您所想的留給摰愛。除了一筆過形式發放,您亦可預先制定分配安排,讓受益人獲得定額或不定額的定期款項,發放年期更可長達 3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