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友邦的最新美元儲蓄計劃將於月底正式出售,裡面有一種很大改變就是可以更改保單受益人,今天我們將對這個條款產生的問題詳細給大家做一個說明。
Q1:何謂「可保利益關係」?
A1:一般而言,若一方之身故會令到另一方蒙受財政上的損失,這兩者之間就存在可保利益關係。就更改受保人選項而言,本公司要求持有人及受益人必須各自與擬定之新受保人有可保利益關係。有關本公司可接納之關係,請參考下表﹕
注﹕就符合本公司之要求而言,每人均與自己,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之子女有可保利益關係。否則,持有人或受益人需與受保人有財政上之依賴關係以形成可保利益關係。
Q2:持有人可以何時開始申請更改受保人?
A2:由第一個保單年度終結時起,持有人可以申請更改受保人。
Q3:同一保單最多可更改受保人多少次?
A3:兩次。更改受保人一經作實,則不能還原。假設在第一次更改受保人後,持有人希望將受保人由新受保人還原至原有受保人,需按程序重新申請。一經批核後,將被視為更改了受保人兩次及不能再申請更改受保人。
Q4:擬定之新受保人的年齡需為15日至60歲,歲數由何日計算?
A4:擬定之新受保人的年齡以更改受保人申請表的簽署日期計算為準。
Q5:在申請更改受保人時,需要重新簽署建議書及財務需要分析表格嗎?
A5:不用。持有人只需要在更改受保人申請表上聲明在更改受保人後﹐「充裕未來」計劃3是否仍然符合其產品購買目標以及投購保單之目標得益/保障年期便可。
Q6:若聯絡不到原有受保人而令更改受保人申請表缺少其簽署,持有人仍然可以申請更改受保人嗎?
A6:不可以。如果更改受保人申請表未有齊集持有人、原有受保人、擬定之新受保人以及受讓人(如有)之簽署,友邦香港將不會批核該申請。
Q7:擬定之新受保人需通過核保程序嗎?
A7:要。跟隨現行「充裕未來」計劃3的新生意之要求一樣,擬定之新受保人亦需通過核保程序。若該新受保人之總每年保費限額不超過4百萬美元,則無需健康審查。有關核保規則的詳情,請參閱附錄一D部分。
Q8:如擬定之新受保人為內地人士,需要通過認證手續嗎?
A8:要。跟隨現行新生意之要求一樣,擬定之新受保人亦需通過認證手續,程序會視乎擬定之新受保人的年齡,詳情如下﹕如擬定之新受保人的年齡為15日至17歲﹕認證手續將由持有人來港代為進行,而且必需提交以下文件﹕
- 就15日至1歲或7-17歲之小童而言,需提交關係證明(即出生證明書)
- 就1歲以上至6歲之小童而言, 需提交關係證明(即出生證明書)以及有效之豁免小童入境證明
如擬定之新受保人的年齡為18歲或以上﹕擬定之新受保人需親自來港進行認證手續,毋須持有人陪同。
Q9:持有人如何得知更改生效日?
A9:友邦香港在收到已簽妥之更改受保人申請表後,會進行批核。該申請一經批准,友邦香港會發出批註以記錄此次變更,批註內會列明更改生效日之確實日期。
Q10:在更改受保人後,保單之年期及保單價值會重新計算嗎?
A10:不會。更改受保人不會影響保單之基本金額、保證現金價值、保單日期、保費繳付期、已付基本保費總和及保單欠款。更改受保人前已累積之保單價值將繼續保留及滾存。在緊接更改生效日之下一個保單周年日,公司會提供周年通知書連同保單預期價值一覧表予持有人以供查閱,保單預期價值一覧表會顯示截至新受保人100 歲的預期保單價值。
Q11:在更改受保人後,保單契約內之不得異議條文的兩年期以及自殺條文的一年期會從新計算嗎?
A11:會。不得異議條文的兩年期以及自殺條文的一年期會由更改生效日起重新計算。
Q12:假如新受保人在更改生效日起一年內自殺身故,公司會退還多少金額?
A12:公司會退還截至新受保人身故當日,已付基本保費總和(不包括利息及由保單繕發起計算)或退保發還總額之較高者,並扣除任何保單欠款。
Q13:在更改受保人後,保單現有之附加契約將實時終止(付款人保障附加契約可能例外)。持有人可以為新受保人附加合適之附加契約於保單嗎?
A13:可以,程序跟現行做法一樣。
Q14:在更改受保人後,付款人保障附加契約會仍然生效嗎?
A14:如新受保人之年齡為15 日至17 歲,付款人保障附加契約會繼續生效,而其保費或會根據任何不同之保障年期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