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IA致函醫生解釋「醫療所需」的定義,引起廣泛關注。所以,我們查閱過香港主要8間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條款,發現所有醫療保險都有類似的「醫療所需」條款,包括需符合一般的醫療慣例,及合乎病情的診斷及治療,由於它們的意思相當廣泛,給予保險公司空間去詮釋哪些醫療服務及程序受保或不受保 ; 但不同的保險公司亦分別羅列出它們的非「醫療所需」的情況﹙詳見附表﹚。
了解條款固然重要,但關鍵是,保險公司怎樣執行「醫療所需」的條款,有保險公司﹙如AIA﹚嘗試向醫生髮出賠償範圍指引,但其實保險公司本身亦可以用非「醫療所需」作拒賠理由,即使受保人的索償額沒有超出保單上的保額。
作為顧客,當然希望得到公平的賠償,那麽,索償又有什麽需要注意,避免拒賠而大失預算呢?
提提大家,如果病情並非緊急,可以先向醫生諮詢其醫療服務的收費預算,再與您的保險顧問商量醫療保險計劃的保障範圍。 對於一些常見的手術,如內窺鏡檢查,大家亦可留意近期私家醫院公布的價目表,當作多一個參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