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過香港儲蓄險的朋友們可能對這樣一個條款不陌生:可更換受保人。
這個條款可以說是儲蓄險的一個新趨勢,如果操作得當,對於保單持有者來說可以將自己的獲利點大幅提升。
目前有少數港險公司推出的產品帶有這個條款,比如友邦「充裕未來3」,富通「傳家寶系列」,富衛「盈聚未來系列」等。今天以友邦「充裕未來3」為例,與大家分享下「可更換受保人」條款。
先來看看這個條款的全貌:
簡單來說,就是每個保單擁有者,有兩次更改受保人的權利。
有什麼好處呢?
第一種情況:
比如,隔壁老王今年35歲,給自己買了一份充裕未來3,每年繳費10萬美金,原本計劃做退休金的補充。
天有不測風雲,誰料想,老王50歲時不幸被診斷患上了嚴重的癌症,將不久於人世。老王開始安排後事,他想起了這份還沒來得及享受的保單。此時距離他購買的時間過去了15年,保單雖然已經回本,但是收益還沒能進入真正的爆發期,若此時老王選擇身故領取賠償金,只能領回本金的1.6倍。
老王選擇行使保單權利—將受保人轉換為年僅18歲的小王。小王作為新的受保人,保單可以繼續滾存。
老王最終還是不治身亡,他去世後的第15年,保單的滾存金額已經翻了近3倍,達到了230萬美金,距離最初的本金,已經是近5倍的收益。
第二種情況:
隔壁老王今年35歲,兒子小王3歲,老王業有小成,有不少積蓄,給自己買了一份充裕未來3,年繳10萬美金。
在老王45-70歲期間,每年提取40000美金,提取之後賬戶剩餘81萬美金。假設老王70歲時身故,這筆錢會被給到保單受益人小王的戶口裡,但是此時的小王尚有工作能力,並不急切需要這筆錢。
那麼老王有第二個選擇,就是在已知自己不久於人世的時候,將保單的受保人轉換給小王。小王繼承保單時只有38歲,活個三四十年沒問題,那麼保單又多了三四十年的滾存時間。
因為經過了前期的蓄力,後期保單滾存速度是很驚人的,從80萬美金到近160萬美金,只用了10年的時間。
於是,自第50-65個保單年度(即是已故的老王84-100歲,健在的小王52-68歲期間),小王每年都可以領取150000美金,並可以重複之前的操作,將保單給小小王。
所以說,如果運用得當,受保人轉換條款可以為保單持有人大幅增加收益呀。